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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十一日,朔州市物价局召开《民主评议行风听证对话暨测评会》,
会上聘请十三名同志为朔州市物价系统行风监督员(注: 行风监督员照片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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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 候 荣 |
市政协常委 张裕厚 |
市直工委办公室主任 曹香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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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商场副经理 马玉霞 |
市一中总务主任 曹 彪 |
市生产资料经理 石 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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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来水公司经理助理 张存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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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材公司副经理 冯进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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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办公室 刘子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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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物价系统开展政风行风 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反腐倡廉的要求,进一步引深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现就做好2005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以"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实行行条块结合,分类指导、分类评议的办法,在政风行风建设和求实效上下工夫,为我市改革、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二、 评议对象 按照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确定物价部门为全市参 加评议的部门和行业之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全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为此次行风评议的对象。其重点是价格管理、收费管理、监督检查、价格举报、价格认证等窗口单位。 三、 评议内容和重点 1、围绕第一要务,认真履行物价部门职责的有关情况。 严格执行《价格法》,认真履行价格调控、管理、监督和服务职能,坚持依法行政,做到管理不越位,服务要到位。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在全系统形成"树正气、讲学习、讲服务、讲效率"的浓厚氛围,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进一步深化电力、供水、旅游、房地产、药品和医疗服务、公路等价格和收费改革,积极运用价格手段支持改革、扩大内需、促进发展。要始终坚持凡是企业需要的、群众关心的、政府关注的事情,都是我们要千方百计做好的工作指导思想,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市经济工作大局,最大限度地发挥价格杠杆对经济的调节作用。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和收费热点方面的问题,要认真地、积极地、及时地加以研究解决。要切实加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市场监测,完善调控市场价格的经济手段,加强对市场价格的宏观管理,制止和纠正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低价倾销等价格违法行为。 2、进一步优化价格环境,为我市经济发展服务的有关情况。要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继续清理废止制约改革和经济发展的有关文件,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坚决取消。要积极推进政府定价机制改革,加快建立集体审价、成本监审、专家咨询和专家审价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价格听证制度,提高价格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尤其要严格规定审批内容,明确审批的具体的条件,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确定审批时限,建立起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通过制度创新和完善决策机制,从源头上解决产生不良作风的可能性。要加大价格监督力度,坚决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各级物价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整顿和规范价格秩序工作方案》精神,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把价格秩序整顿规范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其工作重点,一是开展专项检查,集中整治教育收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涉煤收费、成品油等领域的价格秩序;二是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开展农业供电、供水、农机服务以及农村中小学就学、计划生育指标审批、农村结婚登记、农民建房、农民外出务工等方面收费的专项检查,规范农村市场价格秩序;三是加强价格信用建设,深入开展"价格、计量信得过"活动,完善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全面推行教育、医疗价格公示和铁路、电信行业明码标价制度,并逐步推广到旅游、房地产等行业。四是坚决纠正越权定价、定费行为,建立健全政府调定价制度。 3、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清正廉洁,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情况;履行职责,公正执法及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转变职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行政管理的情况;严格管理,加强自身建设的情况。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做到公道正派地用人,用公道正派干工作的人,要把干部作风方面的表现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继续抓好物价系统的廉政建设,坚持对干部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牢固树立为人民管好价的敬业精神。每一位干部都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防微杜渐,警钟常鸣,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错误思想的侵蚀。要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法定的行政程序,严格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办事,做到令行禁止。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损物价部门形象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4、着力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强化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围绕政府关注、群众关心、企业渴望解决的价格和收费热点问题,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检查整顿,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和群众的价格权益。要有重点地抓住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收费热点问题,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研究,提高工作的前瞻性,增强为政府当参谋的主动性,提高为企业和百姓服务的自觉性。要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应该物价部门办的事情,要抓紧办理;需要和其他部门联合办理的事情,要主动联系,尽快办理;不具备马上办理条件或办不了的,也要说明情况,取得谅解。同时,要切实纠正有的单位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不正之风,着力解决一些工作人员以价谋私、吃拿卡要、耍威风、搞特权、刁难群众的问题,坚决禁止越权定价、自立项目收费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 5、树立行业新风,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宣传教育、职业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物价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加全系统的合力。继续下大力气抓好干部的业务培训,不断更新知识,夯实业务工作基础,增强低御各种风险、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加强价格政务公开和宣传、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价格管理、收费管理、监督检查、价格认证等窗口科室的工作制度、办事程序、服务措施和承诺、要公开、公示,增强办事透明度,实行"阳光"作业,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后几个月,无论是市物价局,还是县物价局,都要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健全工作规章、工作程序及各方面的管理制度,使物价工作在各个方面都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用制度约束行为,依靠制度对工作实施科学管理,通过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价格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重要价格改革政策,宣传物价部门发挥职能、为经济建设服务的重大举措和队伍作风建设情况,以扩大影响,争取支持、接受监督。 四、评议方法 (一) 评议考核原则 测评和考核:一是以群众问卷测评为主,群众问卷测评得分和工作考核得分按7:3的比例计入总分。二是以基层测评考核为主,从下至上的计分按6:4的比例计入总分。三是以日常考核为主,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按7:3的比例计入总分。 (二) 分级分类评议 各县区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要在2005年10月份集中时间进行全面测评。测评采取集中和定向及随机发放信函的形式进行。对重点基层单位进行现场问卷测评的结果,按适当比例计入同级个参评部门和行业的满意分值中。要采取适当形式进行自评,及时掌握政风行风建设状况。 (三) 评议结果应用 测评和考核结果,要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市局政风行风评议领导组办公室要依据测评和考核得分排序划分先进、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分类排队后进行通报,对先进县区和科室进行表彰;对不合格以及排名靠后的、突出问题整改力度不大县区和科室,进行通报批评。 五、采取的几项工作措施 (一) 新闻媒体联动 各县区要充分应用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利用多种宣传形式,扩大群众参与面,要特别办好政风行风热线等节目,创造良好的评议氛围。配合各有关新闻媒体做好关于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有关栏目的工作。 (二) 举办听证对话会 各县区要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在2005年6月底前有针对性地组织政风行风民主听证对话会。听证对话会要达到集中有效地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的目的,坚决防止图形式走过场。 (三) 明察暗访 市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明察暗访活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及时加以解决。每次明察暗访之后,将明察暗访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在本部门和系统内进行通报,典型问题要公开暴光。 (四)树立正面典型 在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要树立“奉献社会,服务于民”的正面典型、以点带面,弘扬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良好风尚,推动物价系统风气明显改观,努力创建人民满意的文明行业。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物价部门要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安排和市局的《实施方案》,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提高全系统工作水平的切入点,以此带动各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班子成员共同抓,形成合力。要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增强争先创优意识,切实把行风评议摆上重要位置,纳入目标管理,融入具体工作,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力度到位。 2、标本兼治,注重实效。通过政风行风评议,力争取得如下效果: 全面提高干部素质,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风气正、开拓进取、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 机关工作效率、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心明显增强,干部职工的精神风貌有新的改观。 廉洁从政、依法管价、秉公执法的自觉性明显增强,物价队伍公正廉洁的社会形象进一步展现。 在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和收费热点问题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价格杠杆对经济的调节作用得到更充分地体现。 3、突出重点,总揽全局。县级物价部门直接面对价格监管对象,位于物价工作的最前沿,是物价系统的窗口,物价队伍的形象在相当程度上是通过县级物价部门的实际工作体现出来的。因此,各县物价部门要高度重视,一定要突出重点,加大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点评。此外,市局将及时通报各县区进展情况,宣传各县区好的经验和有效做法。要一下一致,系统联动,争取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在物价系统取得明显效果。 4、严明纪律,强化责任。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既要防止走过场,使之流于形式,又要防止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更不准打击报复。对行风评议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一定要严肃处理。各级物价部门要制定严明的行评工作纪律、严肃的行评工作责任和严格的奖惩制度,加强对干部个人、内设机构和下级部门的行评工作考核,奖优罚劣,推动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水平。 七、组织领导机构 市物价局成立政风行风评议领导组及办公室。具体工作由行评办负责。 组 长:穆林(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德玖(市物价局副局长) 李华元(市物价局副局长) 边恒凤(市物价局副局长) 王 喜(市物价局纪检组长) 成 员:李月峰(市物价局办公室主任) 贾 平(市物价局收费科科长) 柴贵银(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科长) 高 续(市物价局检查所所长) 徐鲜枝(市物价局成本调查队队长) 李洪宝(市物价局认证中心主任) 领导组下设行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王 喜(兼) 电话:局办公室:2023926 传真:2022795
附件:1、朔州市物价局社会公开承诺内容
二00五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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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朔州市物价局向社会公开承诺内容
为着力解决当前物价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和经济发展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行风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特做如下承诺: 1、严格执行《价格法》,认真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明确的价格管理权限办事,坚持依法管价,文明服务,公正执法,做到管理不越位,服务要到位。 2、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继续清理废止制约改革和经济发展的有关文件,对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年内要坚决取消。 3、逐步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和农业用水终端水价制度,努力降低药品虚高定价,招标降价好处的60%让利于患者。对城市自来水价格、民用燃气价格、城市公共交通价格、医疗服务价格、教育收费、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居民用电销售价格等政府定价,实行价格听证制度。 4、建立应对和处置价格异常波动工作预案,理顺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职能,进一步健全价格监测、价格认证和成本调查体系,完善价格信息发布制度。 5、集中整治教育收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涉煤收费等领域的价格秩序。 6、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开展农业供电、供水、农机服务以及农村中小学就学、计划生育指标审批、农村结婚登记、农民建房、农民外出务工等方面收费的专项检查,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村三级价格监督网络,力争农村市场价格秩序得到较好的规范。 7、加强价格信用建设,深入开展"价格、计量信得过"活动,完善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全面推行教育、医疗价格公示和铁路、电信行业明码标价制度,并逐步推广到旅游房地产等行业。 8、进一步转变作风,公开、公示有关价格管理、收费管理、监督检查、价格举报、价格认证等窗口单位的工作制度、办事程序、服务措施和承诺,增强办事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服务对象的监督,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在全系统形成"树正气、讲学习、讲服务、讲效率"的浓厚氛围,树立良好的价格部门形象。 市物价局行风评议热线电话:2023926 市物价局价格举报电话:12358。 朔州市物价系统行风监督员调查工作的要求
朔州市物价系统行风监督员评议材料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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