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朔州市物价系统2008年民主
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物价局:
现将《朔州市物价系统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六月十六日
主题词:民主评议 政风行风 实施方案 通知
报:省物价局 市人民政府 省物价局行评办 市行评办
送:局领导 局各科、室、所、队、中心
朔州市物价局
朔州市物价系统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省物价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以及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朔政发[2008]64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全市物价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积极开创朔州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新局面,现就做好2008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提出如下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按照全省物价工作会确定的创建“三个一流”实现“三个突破”的工作目标,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实行条块结合,分类指导、分类评议的办法,在政风行风建设和求实效上下功夫,进一步规范行业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服务水平,树立物价队伍的良好形象,推动全市物价工作上新台阶,为我市改革、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二、组织领导机构
1、为加强对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领导,市物价局成立政风行风评议领导组。领导组成员:
组 长:穆林
副组长:李德玖、李华元、边恒凤、王 喜
成 员:李洪宝、李月峰、贾 平、柴贵银、高 续、
徐仙芝、刘永生
2、领导组下设行评办公室,负责具体行评工作和监督检查:
办公室主任:王喜(兼)
电话:2023926 传真:2022795
三、评议内容
1、是否把政风行风建设摆在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是否坚持业务工作与政风行风建设一起抓;是否把政风行风建设与软环境建设紧密结合;领导干部在政风行风建设中是否发挥了表率作用。
2、是否实行政务公开和建立公示制、承诺制、首办责任制及政务公开日活动情况;是否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依法设立和取消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是否认真解决办事拖拉,效率不高的问题;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
3、是否主动、及时、认真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主要包括: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规范、不公正,野蛮执法等问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滥用职权现象;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否能够制定措施,开展源头治理。
4、是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时落实处理意见,及时向群众反馈处理结果。主要包括:对群众举报、投诉和政策咨询的问题;是否给予认真解决和及时解答;群众诉求的问题落实是否到位,群众是否满意。
5、是否重视群众诉求渠道的建设。主要包括:是否利用门户网站开设“政风行风评议专栏”、“留言版”和“反馈栏”;是否设立评议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全市物价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全省物价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组办公室和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纠风办的指导下,由市物价局统一组织,按照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方法,分级组织,分级实施、分级负责。
(一)宣传发动和部署阶段(2008年6月16日—6月25日)
1、制定实施方案,召开评议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年度评议工作。
2、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宣传活动。参加“政风行风热线反馈”直播节目。
3、各单位门户网站开设“政风行风热线”专栏。
4、设立评议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
5、按照《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8]64号)的要求,全市物价系统推荐200名服务对象为评议代表,各县局、市局相关科室指标已做了分配,市局将每年分期分批随机抽取评议代表,对物价系统进行评议。
(二)调查评议于整改反馈阶段(2008年6月25日—10月31日)
1、多方收集意见。各单位要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以走访服务对象、召开评议代表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等形式,多方收集群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认,并及时进行反馈。同时,各单位要主动开展专项调查,找出本单位最突出的2-3个问题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写出政风行风问题调查报告,于6月中旬前报系统民主政风行风工作组。
2、组织召开集中评议大会。各县县物价局和市局各科室要针对调查中发现的最突出的2-3个问题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邀请社会各界评议代表、服务对象和政风行风监督员进行面对面评议。集中评议大会要邀请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纪委和省局负责同志参加,严格按照“宣读注意事项、告知评议主题、介绍参会人员、进行对话交流”四个程序进行。
3、进行明察暗访。各单位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对本单位的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内设机构、和基层单位进行明察暗访,每季至少一次,及时发现和查纠存在的问题。
4、整改反馈。各单位要针对评议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归类,对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暂时无条件解决的,要做出说明。把“事实调查清楚、问题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群众真正满意”作为整改反馈的标准。
5、建章立制。各单位要通过民主评议,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建立和完善各项内部监管制度,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管机制。
(三)工作考核和总结阶段(2008年11月1日—2009年3月31日)
对各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和检查总结,对政风行风测评活动中物价系统的排名情况在系统内进行通报,对影响政风行风建设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对在政风行风建设中有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 各县物价局要紧紧围绕构建“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这一主题和实现在新起点上的新跨越这一目标,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二)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人员到位,工作落实。要加强与当地行评办和纠风办的联系沟通,确保民主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三)各县区物价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协调,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
2008年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计划以及组织实施方案;加大评议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对在工作中敷衍了事,推诱不办,群众满意度低,行业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整治,要通报批评并做处理;对在工作中积极主动,认真整改,切实推进本部门行业作风建设的单位,群众满意度高;考核综合排名靠前的单位要予以通报表扬。
(四)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各级物价部门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解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要求和方法步骤,做到人人熟知,人人得到提高。要大力开展对外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物价部门在履行职能、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优化政务环境、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
(五)严明评议纪律,确保公正评议。各县区物价局及所属单位要严肃评议纪律,维护评议工作的严肃性,在自查自纠、问卷调查和工作考核中认真负责,遵守纪律,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要建立公平、公正、科学的评议程序,公开评议内容和标准,确保评议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加强信息交流,及时汇报工作。各县区物价局
要加强与市局的工作配合,及时向市局报送评议结果和工作动态信息。各县区物价局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组,并将成员名单与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于6月28日前报送市物价局办公室; 各县区物价局要编写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简报,及时反应工作动态等信息,每半个月报市局办公室一期;将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于2009年3月1日前报送市局办公室;对于政风行风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各级物价部门应及时、准确地向市物价局汇报相关情况。
二00八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