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物价局文件 

 

朔价管字[2006]25

 

关于调整富华燃气公司天然气

销售价格的通知

 

朔州市富华燃气公司:

根据省物价局文件《关于调整富华燃气公司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晋价商字[2006]121号)精神,由于国家发改委从200581日起分别对天然气出厂价格和管道运输价格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决定调整你公司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居民生活用气由1.8/立方米调整为2.00/立方米,机关、学校、政府及社会兴办的福利单位和企业内部非盈利性用气由1.9/立方米调整为2.20/立方米,营业性用气由2.00/立方米调整为2.50/立方米。

二、    本文件自200651日起试行,试行期二年。

 

 

 

 

00六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调整  天然气  价格  通知

报:省物价局、市政府办公厅、李栋梁常务副市长

送:市建设局

朔州市物价局2006511